各位使用我中心仪器设备的用户:
凡是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奖励条件的,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含)下载并填写附件《广东海洋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2022年-2023年两年内未向我中心申报过的科研成果都有效),将申请表和文章电子版本发送到分析测试中心邮箱(Fxcszx@gdou.edu.cn);纸质版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后,会同文章复印件、检索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第三实验楼 D201 办公室王老师,电话 2396080。分析测试中心核准后,在中心网站公示结果,并将奖励测试费预存至各课题组负责人的缴费账户。
分析测试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