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承诺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广东海洋大学是事业单位法人,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认可具备特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的海洋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定效力。为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本机构管理层特作如下承诺:
(1)本机构是事业单位法人,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认可具备特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的海洋检验检测机构。
(2)本机构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本机构的管理层及员工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能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3)本机构所从事的是第三方检验检测及相关服务,不参与被测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等活动。
(4)机构对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性负责,不允许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损害公正性。
(5)机构对所有客户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6)本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及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廉洁奉公。不得假公济私,弄虚作假,借工作之便受贿、索贿。
(7)检验检测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各项检测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作业,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8)以检验检测数据作为检验检测结果的唯一性判断依据,杜绝无根据的判断和推测,检验检测结果应判断准确,用词规范。
(9)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设计等工作。
(10)本机构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11)本机构建立了Q/GD02-CX001《公正和诚信程序》,以持续识别影响公正和诚信的风险,包括本机构的各种关系或者人员的关系而引发的风险,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应按照文件化的要求消除或最大化减少该风险,从组织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
诚挚接受上级、客户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监督,投诉电话:0759-8218782。
保密性承诺
本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制定了Q/GD02-CX002《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以保证客户的利益不被侵害。为承担在检验检测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的管理责任,特作如下承诺:
(1)本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应将准备公开的信息事先通知客户,除了客户公开的信息,或与客户有约定时,其他所有信息都被视为专有信息,应予以保密。
(2)除非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依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授权透露保密信息时,应将提供的信息通知到相关客户或个人。
(3)本机构从客户以外的渠道所获取的有关客户的信息,应对客户保密,除非信息的提供方同意,应为信息提供方保密,且不应告知客户。
(4)本机构所有人员应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保密,法律要求除外。
(5)应对进入检验检测现场、设置计算机的安全系统、传输技术信息、保存检验检测记录和形成检测报告等环节执行保密措施。
诚挚接受上级、客户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监督,投诉电话:0759-8218782。
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为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实现中心质量目标,遵照《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并积极运行。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本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实施。
(1)本机构坦诚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2)机构在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本声明和《机构员工行为规范》,并对声明和该规范的真实性负责。欢迎社会各界依据这两个文件,对本机构的监测与检测工作积极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机构虚心接受客户对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的申诉和投诉,以积极态度按要求进行追溯和审核,提出令客户满意的处理意见。
(3)机构一定严肃处理来自各方的投诉与抱怨,对审核、评审和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工作认真追溯、分析,及时采取严格纠正措施,对潜在的可能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在运行中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和我们的工作。在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本声明和《机构员工行为规范》,并对声明和该规范的真实性负责。欢迎社会各界依据这两个文件,对本机构的监测与检测工作积极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机构虚心接受客户对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的申诉和投诉,以积极态度按要求进行追溯和审核,提出令客户满意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