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方针声明
为郑重履行本机构职责,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可靠的佐证数据和检验检测结果,确保本机构在海洋界的诚信度,受最高管理者委托,特声明如下:
一、本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认可具备特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的海洋检验检测机构。本机构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郑重承诺:本机构及其员工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对所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慎重识别其与本机构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潜在的利益冲突;合理配置资源,以《机构员工行为规范》严格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确保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参与动摇其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活动,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检验检测服务。
三、质量方针:依据标准、恪守程序、科学管理、质量为本、诚信为重。
其释义为:
依据标准:采用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或先进的检测手段,依据标准实事求是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检验检测结果实现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
恪守程序:严格按照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确保检验检测结果客观、真实,具有代表性、公正性和溯源性。
科学管理:崇尚科学,尊重人才,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鼓励工作人员勤奋学习、不断充实和提高、勇于创新,以最新的科学知识武装自己。
质量为本:客户满意率是评定检验本机构工作质量的标尺度,严格质量内审与管理评审,对客户提出的抱怨和申诉以及发现的质量偏离,及时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持续改进管理体系,赢客户满意,创更佳业绩。
诚信为重:遵纪守法,恪守信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客户委托的检验检测任务;严格遵守主管部门所批准的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不超资质承揽业务和出具报告;坚持第三方公正立场和非歧视原则;保证检验检测人员的权益和独立判断能力不受行政、经济、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保守客户秘密,维护其知识产权,不向任何非允许渠道透露检测信息,不参与与检验检测项目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不利用客户的科研成果或信息或将其转借他人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活动。
四、质量目标
1. 总体质量目标
严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履行本机构质量方针,健全质量组织机构,明确质量责任分工,规范质量管理程序,强化全员质量教育,优化质量资源配置,满足客户质量要求。实现如下目标低限,创建国内质量一流的海洋监测(检测)机构。
a) 测量设备合格率达90%、使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在检率达到98%:
b) 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c) 报告预审一次通过率达到80%以上,报告提交及时率80%以上。
d) 诚信为本,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使客户满意率达到85%。
2. 年度质量目标
每年年度管理评审时审核本年度质量目标的达标情况;同时确定翌年的质量目标,并以文件形式公布,确保本机构全体人员能理解并执行年度质量目标。
2025年度质量目标:
a) 测量设备合格率达94%以上、使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在检率达到98%以上;
b) 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全员能力确认合格率达到86%以上;
c) 报告预审一次通过率达到86%以上;
d) 诚信为本,客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自然资源部湛江海洋检测中心(广东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