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析测试中心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党纪、行政处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6.掌握基本电脑操作技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7.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协作意识强,服从管理;
8.有办公室或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薪酬待遇: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相关薪酬规定执行,具体请咨询王老师(0759-8218782)。
(三)五险一金: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邮箱:fxcszx@gdou.edu.cn)报名方式。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报名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分析测试中心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开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
3.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三甲医院近一个月内出具的体检表(此两项报名材料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以本人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将采用“面试”方式,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请留意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短信通知。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
七、公示与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分析测试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录用。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0759-8218782)